主旨:函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有關「103年度移民團體可申 請之經費補助項目資源」,請協助宣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社會局103年5月19日桃社婦字第10300230 35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為提供移民團體參考可申請政府之 經費補助項目,已將相關資源公告於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 署全球資訊網/業務專區/外籍配偶照顧輔導/103年度移民 團體可申請之經費補助項目資源(http://www.immigrati on.gov.tw/ct.asp?xItem=1090638&CtNode=31566&mp=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