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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08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縣市互訪觀摩增能計畫(子計畫20)」

張貼者:2019年10月2日 晚上8:56呂佳璇
主旨: 檢送本市「108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縣市互訪觀摩增能計畫(子計畫20)」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08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暨本市同安國小108年9月16日同小輔字第1080006298號函辦理。
二、 本案目的係為透過參訪觀摩其他縣市學習扶助使用因材網教學成效績優學校,及參訪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7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績優楷模評選」獲獎學習扶助績優團隊及閱讀教育、教學典範學校,藉以學習他縣市成功模式作為本市未來推動學習扶助之參考。
三、 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 參訪時間:108年11月6日(星期三)至108年11月8日(星期五)。
(二) 參訪學校:臺中市北屯區新興國民小學、臺中市北屯區北屯國民小學、臺中市北屯區四張犁國民小學及彰化縣鹿港鎮鹿港國民小學等4校。
(三) 參加對象:
1、 學習扶助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及閱讀教育各子計畫承辦學校、107學年學習扶助輔導訪視績優學校、107學年學習扶助輔導訪視委員、本市學習扶助資源中心業務承辦人員、及本市有意深化提升學習扶助績效之學校校長等。
2、 預計招收85人,以本市入班諮詢委員、到校諮詢委員及承辦本市推動學習扶助行政計畫各子計畫承辦學校、閱讀教育學校為優先錄取。。
四、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8年10月22日(星期二)止,請至教師研習系統—同安國小登錄報名,確定錄取後,再將旨揭計畫內之報名表(附件1)傳真(03-3561221)或email至電子信箱(taes6100@taes.tyc.edu.tw)至同安國小。
五、 全程參與者核予12小時研習時數;另出席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與課務派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08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作業。
六、 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同安國小輔導室主任(電話:03-3269251分機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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