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和美實驗學校104年10月7日和實教字第1040006021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中國醫藥大學生醫工程研發中心 曾小姐,電話:(04)22053366分機1684;和 美實驗學校 張老師,(04)7552009分機224。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學校來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