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該會104年8月27日學障(華)字第10408002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黃千榕社工員,電話:(02)27364062、(02)27360297分機802;傳真:(02)27363694。 四、隨文檢附協會來函及旨揭活動簡章1份供參,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
函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辦理104年度「超越 自己幸福繪愛:Love to Draw~學習障礙者聯合畫展」案張貼者:2015年9月10日 凌晨1:00楊育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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