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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亞太地區創作藝術推廣協會辦理「 注意力缺失暨情緒躁動教學引導示範」一案

張貼者:2015年12月10日 下午6:29楊育華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亞太地區創作藝術推廣協會104年11月26日藝協字第10411003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李昭賢,電話:02-27335338分機209;傳真:02-27330220;電子信箱:amanda@
smartorange.com.tw。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該會來函及活動簡章各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
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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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育華,
2015年12月10日 下午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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