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輔導室‎ > ‎

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加強宣導國內合格導盲犬得 出入公共場所

張貼者:2017年5月9日 凌晨3:53楊育華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6年5月4日桃社障字第1060030285號函辦理。
二、本案附件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Ċ
楊育華,
2017年5月9日 凌晨3:54
Ċ
楊育華,
2017年5月9日 凌晨3:53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