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5003086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主旨:轉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協會辦理「認養失業家庭學童運動」申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協會105年4月12日(105)就服秘字105041201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目的係為解決失業家庭學童之就學和生活問題,保障失業家庭學童之受教權;申請期限為即日起至105年5月15日止(申請資料請寄承辦人:董安芸)。 三、檢附旨揭活動宣傳單及「認養失業家庭學童運動受養申請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