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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認養失業家庭學童運動

張貼者:2016年4月27日 凌晨12:08黃柏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5003086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主旨:轉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協會辦理「認養失業家庭學童運動」申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協會105年4月12日(105)就服秘字105041201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目的係為解決失業家庭學童之就學和生活問題,保障失業家庭學童之受教權;申請期限為即日起至105年5月15日止(申請資料請寄承辦人:董安芸)。
三、檢附旨揭活動宣傳單及「認養失業家庭學童運動受養申請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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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柏睿,
2016年4月27日 凌晨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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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柏睿,
2016年4月27日 凌晨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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