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貴校教師報名參加「桃園縣特殊教育輔導團101學年度教學輔導研討研習」差假事宜,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特殊教育輔導團101學年度教學輔導研討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102年3月13日(三)、3月29日(五)、4月19日(五)、5月9日(四)、5月22日(三)及6月21日(五),每日下午13:30至16:30,共計六次。 三、研習地點:中埔國小、成功國小、中山國小等(如附件)。 四、本案研習開放國中小教師自由報名,由特殊教育輔導團審核後錄取,貴校教師若經報名且錄取,於出席研習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五、檢送本案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