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專區
轉知 「財團法人林心正教育基金會第八屆永傳心正盃 (桃園市)硬筆書法比賽」
|
轉知 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辦理「110年中小學作文比賽」活動
|
轉知 國教署辦理110年度「Cool English英聽王」比賽辦法1份
|
轉知行政院舉辦之「109年點亮性別之眼微電影徵選活動」
|
[轉知]桃園市109年度小桃子樂園網站徵文競賽第二期徵稿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09年2月6日桃教小字第10900064591號函辦理。 二、徵稿日程: 109.10.01起~109.10.31止。 三、桃園市109年度小桃子樂園網站徵文競賽第2期主題與投稿說明業已公告於桃園市閱讀新桃園網站 http://163.30.179.11/?q=node/230,敬請 貴校鼓勵學生參加並惠予協助學生投稿事宜。 四、學生投稿說明: (一)參選作品視為已同意以創用CC授權方式分享(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3.0 台灣 CC BY-NC-ND 3.0 TW)。 (二)請參加徵稿活動的同學列印一份紙本連同電子檔案交給學校承辦老師協助報名與上傳,僅需上傳電子檔案,紙本請留存於學校。 五、辦理投稿上傳注意事項: (一)若貴校投稿數量為9件(含)以下,請依投稿網址,分次填寫表單依序上傳每位學生作品及資料。 (二)若貴校各組投稿數量有10件(含)以上(請依年段分組投稿),敬請上傳壓縮檔,壓縮檔內含: 1、學生投稿文字檔一位學生一份檔案(請務必按照命名規則進行作品編號,檔案主檔名命名規則:校名_校內作品編號_年班_作者姓名)。 2、一份投稿統計EXCEL檔(統計EXCEL檔下載位址:http://163.30.179.21/excel.zip ,表單問題回覆則都填"如EXCEL檔")。 有意投稿者請將紙本送至教務處設備組,電子檔寄送至設備組楊老師信箱: t106@cyes.tyc.edu.tw |
桃園市中壢區中原國民小學109學年度閱讀心得競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依據桃園市109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新桃園」閱讀教育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型塑學生優良閱讀風氣,培養良好閱讀計畫。 (二)藉由心得報告撰寫,奠定「讀」與「寫」結合的基礎。 三、參加對象:(以109學年度新年級為報名組別) 本校三至六年級學生,分為中年級組、高年級組二組競賽,每班1至3件。 四、收件日期:109年8月31日(星期一)至09月4日(星期五)。 五、收件地點:本校教務處。 六、規則: (一)主題:台灣、生命、世界、科學、孝敬、謙恭與性別平等等主題,書目自選,文章題目依書目自訂。閱讀心得總字數以10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二)書寫方式: 1.由學生本人手寫於比賽專用紙,格式如附件(格式不符不予收件)。 2.初賽送件作品請教師勿批改,以免影響評審公正性。 3.書目自選,文章題目依書目自訂,文章題目務必填寫。 4.應徵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者,文責自負。 6.初賽後各組總分前四名的得獎者,需依桃園市教育局規定格式(電腦打字,稿件版面設定禁止更改,請勿貼稿)提供電子檔案給學校,作為參加市內複賽之用。 (三)評分方式:評分基準包括啟示與創見占40%、修辭占20%、內容占20%、結構占20%。評分重點如下表:
(四)參賽稿件不管得獎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底稿,可收取影印稿。 (五) 稿件內容若涉及抄襲,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七、獎勵: (一)各組錄取第一名一位,第二名二位,第三名三位及佳作若干名,得獎同學除公開頒獎狀外,前三名並致贈精美禮品以資鼓勵(第一名80元,第二名60元,第三名40元)。 (二)各組獲總分前四名的得獎者作品於市賽期間送到市府指定地點參加市內複賽,其餘作品將於閱讀步道展出。
八、附則: (一)投稿之作品必為投稿者本人全新創作,不接受任何已公開刊登之作品,來稿請勿再投寄其他刊物,且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況,否則除取消獎勵資格外,一切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行負責。 (二)得獎作品之內容完整著作權均讓與本校或桃園市政府所有,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 (三)本校對得獎作品有使用權,可提供相關單位相關業務推廣無限次數及範圍使用,並得編輯後發行出版。 九、本計畫陳請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時。 |
桃園市中壢區中原國民小學109學年度親子繪本創作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桃園市109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新桃園」-閱讀教育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運用學童豐富的想像力,啟發學童創造及思考的能力。 (二)利用各種工具、手法與媒材,繪製一本屬於親子的繪本,並體驗手腦並用的創作喜悅。 (三)透過學童及家長的合作,增進親子互動關係,培養閱讀之興趣。 三、參加對象: 本校學生,分為國小低、中、高年級組三組比賽,每班至多3件。 四、收件日期:109年09月21日(星期一)至9月25日(星期五)。 五、收件地點:教務處。 六、規則: (一)由親子共同討論、發想,運用各種素(媒)材,任選主題進行創作或改編現有繪本,但嚴禁抄襲,以免違反著作權法。外觀型式不拘(平面或立體皆可),惟圖畫、內容及字體大小應符合學童身心發展。 (二)作品須由學童親自參與製作,家長僅能從旁輔助。 (三)參賽作品上僅可標示作者姓名,勿標示就讀學校、班級或學號等其它可供辨識之文字、圖案及記號。 (四)評分方式:繪畫50%(圖像形態、色彩、構圖、紋理質趣)、故事50%(想像力、創思主題、文字傳達) 七、獎勵: (一)各組錄取第一名一位,第二名二位,第三名三位及佳作若干名,得獎同學除公開頒獎狀外,前三名並致贈精美禮品以資鼓勵(第一名80元,第二名60元,第三名40元)。 (二)各組排名前二名之作品於市賽期間送到市府指定地點參加市內複賽,其餘作品將擇期展出讓師生觀摩。 八、經費:由本校教務處經費「其他-其他」項下支出。 九、附則: (一)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全新創作,不接受任何已公開發表之作品,來件請勿再投寄其他刊物或參加其他比賽。作者須確定無侵害他人著作權,否則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禮券外,一切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 (二) 各組獲前二名者需製作繪本圖畫之電子檔(PowerPoint檔),作為代表學校參加市賽及網路成果發表之用,填寫親子繪本創作比賽參賽報名表,及簽訂「得獎作品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圖文內容完整著作權均讓與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著作人格權屬原作者。 (三)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使用權,可提供所屬單位相關業務推廣無限次數及範圍使用,並得編輯後發行專輯出版及將電子檔刊登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網站,不另行支付費用。 十、本計畫陳請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 |
轉知行政院辦理之「性別平等意象LOGO設計徵選活動」
|
轉知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舉辦2020年世界自殺防治日「同心協力防自殺」海報設計徵選活動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9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弘揚孝道』繪畫及漫畫比賽」實施計畫更正郵寄資訊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