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辦理。 二、 申請資格:申請者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一) 設籍本市(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一人共同設籍)。 (二) 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民國 106 年 9 月 2 日至 107 年 9 月 1 日出生)。 (三) 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經家長或監護人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三、 申請方式 (一) 符合申請資格者,由家長或監護人向各學區國小領取簡章或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s://www.tyc.edu.tw/)下載簡章參考。 (二) 報名申請表於報名當日現場提供並現場填寫(不接受通訊報名)。 其餘相關內容,請參閱學校首頁「112年提早入學」 鑑定簡章可至中原國小首頁下載,亦可至中原國小警衛室索取紙本簡章 |